《劳动价值学说的研究》学习总结
第二章,重商主义或者重商学派的价值理论
重商主义的主张:
第一、惯常价格 ,即人们通常或习以为常地支付商品的价格是价值。
第二、其中,价值或者说惯常价格由人的主观评估决定。换话说,这种习惯是由人的主观决定。如果一种特定商品的买者情愿按照高于生产成本的价格去买它的话,这一价格就可用来代表这个商品对于他们的所值或"真实价值。
第三、商人的利润被认为是消费者支付的,通过刺激消费者来扩大利润。
背景简述和研究对象:商人力量的不断扩大、商人低买高卖发生频率频繁。商人和生产者分离。该学说价值的研究对象主要是商业流通活动。
优点:一定程度上对低买高卖现象,即生产成本时常低于生产成本现象有了新的说服力。同时提出了如下划时代的看法,并且影响后来的经济学派:
一、价值(又称自然价值)同商品的实际价格混淆。
二、价值水平由供求关系决定。
三、效用或者“内在价值”概念开始独立地发展起来。并且认为效用和商品的市场实际价格或者价值(又称自然价值)是有因果关系。
缺点:
随着工业资本的发达,其重心关注商业资本和对生产行业的利润不清晰论述(比如,巴贲对"贸易"所下的定义,不仅指货物的售卖,而且包括货物的制造,有时他用"利润"这个字笼统地包括手工业者和商人的纯收益)已经显得该学说不全面,在工业资本的发展下和对工业资本利润率的分析驱动下,重商主义对价值的分析逐步让渡于古典经济学的价值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