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价值学说的研究》学习总结
社会共识:价值即商品的交换能力
第一章 圣典学者的价值学说。
主张:圣殿学者或者经院哲学学者认为公平价格即商品的价值。
什么是公平价格?
答:公平价格由生产商品成本、流通费用、以及维持相当于生产者等级地位的生活条件地位的费用组成,其中重要一点的是生产商品的成本,尤其是耗费劳动量的价格。
为何叫其公平价格?
答:圣殿学者认为这种价格现象弥补了生产者的劳动量耗费和其他生产商品的成本。因而是公平的、符合道德的。
提出背景和诠释对象:
商品经济不发达的中世纪,他们把小商品生产者作为研究对象。
优点:对亚里士多德诠释的一种商品交换行为--为了生活需要而互相交换实物,即自然交换有较强说服力。因为此时的欧洲都是自给自足的和“自然交换”的小生产者居多。
缺陷:它对亚里士多德提出的另一种交换,即交换成货币的诠释无力,换句话说,这一套学说对商人这一新型力量和他们的投机倒把、低买高卖,挣取大量财富的解释无力。
尝试弥补:对此,他们的解释是不从事生产的商人像小商品生产者一样,承担了流通风险。他们就是道德的,是符合“公平价格”的。总得而言,他们认为商人收入等同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收入。
学说破灭和衰败:高利润率、商人投机倒把、低买高卖所得货币量和社会财富远超自给自足的小生产者现象或者高价格低成本这类无明显个人意识的市场价格现象愈发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