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对谢克批评的理解,我稍微阐述下自己的观点:
什么决定生产的物量条件呢?在马克思那里,答案是清楚的:这便是劳动过程。正是人类的生产活动,劳动的实际支出,把‘投入’变成了‘产出’,并且仅当劳动顺利地完成,我们才能有‘生产的物量数据’。此外,如果劳动过程是商品生产过程,价值在这个过程中会物化在使用价值的形式上。无论投入和产出都是体现为使用价值形式的物化价值,我们可以说,在实际过程中,是价值决定了生产的物量数据。(代数学的贫困)
斯蒂德曼阐述的整个体系在一开始就已经囊括了一个作为背景“前提”,假定了整个生产可以顺利的投入,然后顺利的产出,劳动顺利的完成,资本家顺利的交换,然后顺利的形成利润,最终用这些“生产实物数据”来计算并否定价值。
在我看来是这种基于代数分析的最大问题是,因为静态的假设,使得这一背景中的变动的过程实际上被完全“卡死”,一旦有任何动态的改变,都可能会因为与假设的不适配而给出非常诡异的结果。所以这种方法只能作为一个横切面的工具来使用,但无法再给出更彻底的结论。斯蒂德曼在书的开头就给过他的假设,一个至关重要的地方就是他假定了所有的劳动都是可加的,也就是默认所有的劳动都是抽象劳动,那就说明这至少代表了以下几点:
1.所有劳动都经过了私人到社会的一般化过程
2.商品已经广泛交换并处于不断竞争的状态
3.社会必要劳动作为一个结果而言形成
这恰恰就是他所假定的“顺利”,如前所述,这意味着每一次生产都不能是私人的而应该是社会的,每1单位劳动所代表的价值量也都不应该是固定的而是变动的。价值在整个过程中必须经过社会交换的媒介才能被体现出来,而在代数模型下,即便斯蒂德曼强调了“因为正如人们不能把7个苹果和3个桔子相加一样,也不能将7小时采煤的具体劳动和3小时制茶的具体劳动相加。”(按照斯拉法思想研究马克思,p13),但实际上的他的“抽象”与马克思所说的“社会抽象”却是截然不同的。他所经过的只是“数学抽象”,而绝不是“社会抽象”。采煤劳动和制茶劳动在具体上的确是绝不可能相加的,但在数学上却完全可以认为他们都可以“抽象”为一个单纯的,作为量而存在的数字,从而抹煞它们之间的区别,自此之后直接带入模型,一切也完全能照常运作。但马克思的抽象是什么呢?可以先看看下面这一段。
可见,使用价值或财物具有价值,只是因为有抽象人类劳动体现或物化在里面。......可能会有人这样认为,既然商品的价值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量来决定,那末一个人越懒,越不熟练,他的商品就越有价值,因为他制造商品需要花费的时间越多。但是,形成价值实体的劳动是相同的人类劳动,是同一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体现在商品世界全部价值中的社会的全部劳动力,在这里是当作一个同一的人类劳动力,虽然它是由无数单个劳动力构成的。每一个这种单个劳动力,同别一个劳动力一样,都是同一的人类劳动力,只要它具有社会平均劳动力的性质,起着这种社会平均劳动力的作用,从而在商品的生产上只使用平均必要劳动时间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
(资本论,第1卷)
如果只看这里,可能就会觉得马克思所说的“抽象劳动”或者“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只是简单地社会平均或加总,似乎我只需要按照“数学”的方式,就能马上得到这一“抽象结果”,是这样吗?
这里本身还是没具体的说到底什么是抽象,到了后面马克思才阐明何为“抽象过程”。
现在,一种商品例如麻布的价值表现在商品世界的其他无数的元素上。每一种其他的商品体都成为反映麻布价值的镜子。[23]这样,这个价值本身才真正表现为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凝结。因为形成这个价值的劳动现在十分清楚地表现为这样一种劳动,其他任何一种人类劳动都与之等同,而不管其他任何一种劳动具有怎样的自然形式,即不管它是物化在上衣、小麦、铁或金等等之中。因此,现在麻布通过自己的价值形式,不再是只同另一种商品发生社会关系,而是同整个商品世界发生社会关系。作为商品,它是这个世界的一个公民。同时,商品价值表现的无限的系列表明,商品价值是同它借以表现的使用价值的特殊形式没有关系的。
(资本论,第1卷)
这段最好的表明了马克思所说的抽象和社会本身到底意味着什么,一种广泛的交换,一种“表现的无限的系列”,只有这种情况下,也只有借助了这种“广泛”的情况,马克思所说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一般化过程才算完成。
这一步绝不是简单地在数学上处理一下,宣称是可加的就能行的了。因为这一“广泛交换”的背景,意味着整个劳动必须,且只能作为“结果”来体现,而绝不能是固化且提前给定的。
然而在具体操作的过程中,斯蒂德曼是这么做的,所有的“社会抽象”都被彻底放弃,从实物到价值体系的转换并不是作为“结果”而出现的,而是在最开始就被决定,并且也不会根据产出而变动。也就是说时刻作为私人劳动的形式被决定,仅仅是他在文章最初就直接假定了“所有劳动都是抽象劳动”这一数学意义上的处理。
所以在他的投入产出过程中,1单位劳动在任何时候都等于1单位的价值,全部劳动被划转为价值的时候也都被以“直接”的形式转换,无论产出了什么样的结果,都始终如此。而这在联合生产的例子中尤其明显,首先是实物体系,然后直接通过转换的形式,将其中的劳动变为对应的1单位价值,然后带入公式,从而最终解出了l1=-1,l2=2的结果。(按照斯拉法思想研究马克思,p132)
但如果是以“作为结果”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观察的话,这里的联合生产就不应该是如此划分的,它们应该被视为一次高效率的劳动产出。价值也会在投入到社会参与交换的过程中被改变,1单位私人劳动可能不再被视为1单位对等的价值,而是取决于他所产出的商品在当下社会中代表了多少“社会劳动”。也就是按照斯蒂德曼的基础假定,这里的劳动-价值不应再是1:1的,而是必须根据其产出结果来改变。
如果我们假设存在一个屠宰生产过程,每次生产都能在一次劳动投入的情况下产出羊毛和羊肉这两个商品,其中一个为额外产出,那么此时如果所有商品都投入交换,并参与竞争,那因联合生产而导致的高效率必然会使得单位生产成本比单独产出羊毛和羊肉的成本都要更低,所以该企业也能以更高的利润出售其商品。那么结果就是,这一过程和单一生产不会有差别。所有单位商品所蕴含的价值会减少,谁减少的多取决于到底是企业生产羊毛更多还是羊肉更多,从而1单位劳动与1单位羊毛或羊肉的价值相比也会成比例扩大,而不会在维持原先的1:1。如果在这里还采取固定的比例,假设单位劳动蕴含的量不变,那么体现出的就只会是出现难以解释的负数,同时却又是正利润。而采用部门本身也不会突破这个前提,钢铁部门的劳动和谷物部门的劳动都时刻是预先固定的,和企业本身不会有什么差别。
所以整体来说,我的确比较赞同冯金华的观点:负剩余价值和正利润可以同时存在吗?
这就是我对谢克批评的理解。而从另外一方面,我也想说下我认为的劳动价值论必须要存在的原因,虽然谢克在他的论文里已经说的够详细了,但我还是想用自己的语言说下。
一方面是物质生产和再生产的重要性,人类离开了劳动一天就要灭亡这点已经老生常谈我就不在讲,我思考的是为什么普遍交换给出的结果只能是劳动产品,而不是效用,不是使用价值,或者别的什么的。毕竟商品排除在这里可以有很多其他的可能,即便是逻辑上我也可以说这个过程能够是效用的。
先再生产本身的意涵来说吧,想要完成一次生产需要劳动、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的共同作用,如果我一个个排除,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似乎也是非常重要的,劳动没了其所依赖的这两个,似乎也要完蛋,为什么要说劳动有那么特殊的地位?
如果我们以当下的社会为起点不断上诉的话,现在的三结合依托的是上一代的三结合,然后是再再上一代三结合,无限上追,就会面另一个不得不回答的问题,哪个是最先的?最早的工具是劳动所制造的,所以劳动资料可以先去掉,那么作为工具组成的劳动对象呢?石头,木头,这些天然的东西为什么不能是超脱与劳动的东西?
问题来了,一个石头放一百万年也还是一个石头,他不会自动变成工具,木材也是一样,最早的石斧也是劳动一点点加工一点点改造而来的,所以最终的结果就只是劳动无法再继续被排除。
那么效用呢?使用价值本身不也是及其重要的基础,为什么使用价值本身无法被当做交换的依据?
在马克思所举的例子中,一直到广泛的交换,抽象劳动的重要性才被凸显出来,此时才成为衡量的依据。这就意味着从“结果”上而言,任何商品的再生产都已经成为普遍,也意味着这些商品的交换也不是再单次的,不是偶然的,而是有意识的,成批量的作为额外的剩余被投入交换。一方面是如果A商品能同时和BCDEFG商品想交换,那这是否意味着其背后的效用都是相同的?这背后的每个人都拥有完全一模一样且可比的效用,所以让这一抽象的交换比例过程得以实行?这多少比劳动还要荒谬。如果再考虑到任何商品的再生产的可能,及其必然会受到的现实生产约束的问题。在我看来,这毫无疑问的就直接将效用从单纯的主观拉到了客观领域,这需要受限于劳动生产的问题,生产效率的问题。特定的具体劳动,从而劳动产出过程这一步又回到了中心位置。异质的使用价值只具有作为基础存在的作用,而无法在交换价值中有任何参与。
但以上只是说了“劳动一般”的问题,就如马克思所说,这就跟一句废话一样,劳动价值论的意义是解释为什么“资本主义”如此,而不是为什么“全部历史”都如此。为什么这种一般劳动在全部历史时期都存在,而只在资本主义时期表现为价值,这就是最关键的点,也就是资本主义的“抽象劳动”。
而这一劳动又带着几个前提:
一旦劳动力由工人自己作为商品自由出卖,这种结果就是不可避免的。但只有从这时起,商品生产才普遍化,才成为典型的生产形式;只有从这时起,每一个产品才一开始就是为卖而生产,而生产出来的一切财富都要经过流通。只有当雇佣劳动成为商品生产的基础时,商品生产才强加于整个社会,但也只有这时,它才能发挥自己的全部潜力。说雇佣劳动的介入使商品生产变得不纯,那就等于说,商品生产要保持纯粹,它就不该发展。商品生产按自己本身内在的规律越是发展成为资本主义生产,商品生产的所有权规律也就越是转变为资本主义的占有规律。
(资本论,第1卷)
劳动似乎是一个十分简单的范畴。它在这种一般性-作为劳动一般-上的表象也是古老的。但是,在经济学上从这种简单性上来把握的”劳动”,和产生这个简单抽象的那些关系一样,是现代的范畴。......对任何种类劳动的同样看待,以一个十分发达的实在劳动种类的总体为前提,在这些劳动种类中,任何一种劳动都不再是支配一切的劳动。所以,最一般的抽象只产生在最丰富的具体的发展的地方,在那里,一种东西为许多东西所共有,为一切所共有。这样一来,它就不再只是再特殊形式上才能加以思考了。另一方面,劳动一般这个抽象,不仅仅是具体的劳动总体的精神结果。对任何种类的劳动的同样看待,适合于这样一种社会形式,在这种社会形式中,个人很容易从一种劳动转到另一种劳动,一定种类的劳动对他们来说是偶然的,因而是无差别的。这里,劳动不仅在范畴上,而且在现实中都是创造财富一般的手段,它不再是在一种特殊性上同个人结合在一起的规定了。在资产阶级社会的最现代的存在形式-美国,这种情况最为发达。所以,在这里,”劳动”,”劳动一般”,直截了当的劳动这个范畴的抽象,这个现代经济学的起点,才成为实际真实的东西。......劳动这个例子确切地表明,哪怕是最抽象的范畴,虽然正是由于它们的抽象而适用于一切时代,但是就这个抽象的规定性本身来说,同样是历史关系的产物,而且只有对这于些关系并在这些关系之内才具有充份的意义。
(《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
因此,所有现代的经济学家,无论偏重经济学方面或偏重法学方面,都把个人自己的劳动说成最初的所有权依据,而把对自己劳动成果的所有权说成资产阶级社会的基本前提(舍尔比利埃的著作,同上。并见亚·斯密的著作)。这种前提本身是建立在交换价值这种支配着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的总和的经济关系本身的前提上的,因而它本身是资产阶级社会即发达的交换价值的社会的历史产物。另一方面,因为在考察比简单流通所表现的经济关系更为具体的经济关系时,似乎出现了与[上述占有规律]相矛盾的规律,所以一切古典经济学家,直到李嘉图,都喜欢把这种来自资产阶级社会本身的观点称为一般规律,但却把这种规律的严格的现实性驱逐到还不存在所有权的黄金时代去。可以说是驱逐到经济学上的原罪以前的时代去,例如布阿吉尔贝尔就是如此。于是,就会产生这样一个奇怪的结果:资产阶级社会的占有规律的真实性竟不得不被搬到这种社会本身还不存在的那个时代去,而所有权的基本规律不得不被搬到还没有所有权的那个时代去。这种幻觉是显而易见的。
(马恩全集第46卷下,p464)
这些都毫无例外的能说清楚马克思所讲的内容到底是什么了,这种抽象劳动只有在资本主义的背景下,也只有在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之下,才能被彻底的体现出来成为主导。所以强调“劳动一般”就跟强调“抽象劳动”的“使用价值”基础一样,如果只是止步于此,那将没有任何意义。
而关于上面的,马克思也说过一些颇有争议的话,我也想说下我的看法:
因此,商品按照它们的价值或接近于它们的价值进行的交换,比那种按照它们的生产价格进行的交换,所要求的发展阶段要低得多。而按照它们的生产价格进行的交换,则需要资本主义的发展达到一定的高度。......因此,撇开价格和价格变动受价值规律支配不说,把商品价值看作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历史上先于生产价格,是完全恰当的。这适用于生产资料归劳动者所有的那种状态;这种状态,无论在古代世界还是近代世界,都可以在自耕农和手工业者那里看到。......要使商品互相交换的价格接近于符合它们的价值,只需要:1.不同商品的交换,不再是纯粹偶然的或仅仅临时的现象;2.就直接的商品交换来说,这些商品是双方按照大体符合彼此需要的数量来生产的,这一点是由交换双方在销售时取得的经验来确定的,因此是从连续不断的交换行为中自然产生的结果;3.就出售来说,没有任何自然的或人为的垄断能使立约双方的一方高于价值出售,或迫使一方低于价值抛售。我们把偶然的垄断看成是那种对买者或卖者来说由偶然的供求状况所造成的垄断。
(资本论第3卷)
我对此的看法是,和之前引用的内容并不存在太多的冲突,马克思这里最主要表达的意思是早期在历史中会存在“按照价值相交换”的情况,只要他们能够满足那三个条件。但这既不意味着那个时代存在以“价值”为主导的规律,也不代表“发挥自己的全部潜力”了。一切都要等到以“抽象劳动”为主导的社会,等到资本主义时代才会彻底出现。不仅仅是资本主义的大规模商品交换使得三个条件都达到了及其完全的满足,也在于只有资本主义时代存在“雇佣劳动”和“交换价值为目的”的生产存在,也只有这种“发展达到一定的高度”的情况下,生产价格才会开始存在,商品经济占领整个世界,从而这一价值的的规律才会彻底占领整个世界。
而另一方面,关于马克思的方法论,说实话这个是争议更多,但我觉得仍旧是有最贴切的文本能够概括的:
从实在和具体开始,从现实的前提开始,因而,例如在经济学上从做为全部社会生产行为的基础和主体开始,似乎是正确的。但是,更仔细地考察起来,这是错误的。如果我抛开构成人口的阶级,人口就是一个抽象。如果我不知道这些阶级所依据的因素,如雇佣劳动,资本等等,阶级又是一句空话。而这些因素是以交换,分工,价格等等为前提的。比如资本,如果没有雇佣劳动,价值,货币,价格等等,它就什么也不是。因此,如果我从人口着手,那末这就是一个混沌的关于整体的表象,经过更切进的规定之后,我就会在分析中达到越来越简单的概念;从表象中的具体达到越来越稀薄的抽象,直到我达到一些最简单的规定。于是行程又得从那里回过头来,直到我最后又回到人口,但是这回人口已不是一个混沌的关于整体的表象,而是一个具有许多规定和关系的丰富的总体了。第一条道路是经济学在它产生时期在历史上走的道路。例如,十七世纪的经济学家总是从生动的整体,从人口,民族,国家,若干国家等等开始;但是他们最后总是从分析中找出一些具有决定意义的抽象的一般的关系,如分工,货币,价值等等。这些个别要素一旦多少确定下来和抽象出来,从劳动,分工,需要交换价值等等这些简单的东西上升到国家,国际交换和世界市场的各种经济学体系就开始出现了。后一种显然是科学上正确的方法。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因此它在思维中表现为综合的过程,表现为结果,而不是表现为起点,虽然它是现实中的起点,因而也是直观和表象的起点。在第一条道路上,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在第二条道路上,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因而黑格尔陷入幻觉,把实在理解为自我综合,自我深化和自我运动的思维的结果,其实,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只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并把它当作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但决不是具体本身的产生过程。举例来说,最简单的经济范畴,如交换价值,是以人口,以在一定关系中进行生产的人口为前提的;也是以某种形式的家庭,公社或国家等为前提的。它只能做为一个既与的,具体的,生动的整体的抽象片面的关系而存在。相反,做为范畴,交换价值却有一种洪水期前的存在。因此,在意识看来-而哲学意识就是被这样规定的:在它看来,正在理解着的思维是现实的人,因而,被理解的世界本身才是现实的世界-范畴的运动表现为现实的生产行为(只可惜它从外界取得一种推动),而世界是这种生产行为的结果;这-不过又是一个同义反复-只有在下面这个限度内才是正确的:具体总体做为思维总体,做为思维具体,事实上是思维的,理解的产物;但是,决不是处于直观和表象之外或驾乎其上而思维着的,自我产生着的概念的产物,而是把直观和表象加工成概念这一过程的产物。整体,当它在头脑中作为被思维的整体而出现时,是思维着的头脑的产物,这个头脑用它所专有的方式掌握世界,而这种方式是不同于对世界的艺术的,宗教的,实践-精神的掌握的。实在主体仍然是在头脑之外保持着它的独立性;只要这个头脑还仅仅是思辨地,理论地活动着。因此,就是在理论方法上,主体,即社会,也一定要经常作为前提浮现在表象面前。
......在研究经济范畴的发展时,正如在研究任何历史科学,社会科学时一样,应当时刻把握住:无论在现实中或在头脑中,主体-这里是现代资产阶级社会-都是既与的;因而范畴表现这一定社会的,这个主体的存在形式,存在规定,常常只是个别的侧面;因此,这个一定社会在科学上也决不是把它当作这样一个社会来谈论的时候才开始存在的。这必须把握住,因为这对于分篇直接具有决定的意义。例如,从地租开始,从土地所有制开始,似乎是再自然不过的,因为它是同土地结合着的,而土地是一切生产的源泉,并且它又是同农业结合着的,而农业是一切多少固定的社会的最初的生产方式。但是,这是最错误不过的了。在一切社会形式中都有一种一定的生产支配着其它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这是一种普照的光,一切其它色彩都隐没其中,它使它们的特点变了样。这是一种特殊的以太,它决定着它里面显露出来的一切存在的比重。以畜牧民族为例(纯粹的渔猎民族还处于真正发展的起点之外)。在他们中间出现一定形式的,即偶然的耕作。土地所有制由此决定了。它是公有的,这种形式依这些民族保持传统的多少而或多或少地遗留下来,斯拉夫人中的公社所有制就是个例子。而在从事定居耕作-这种定居已是一大进步-的民族那里,像在古代社会和封建社会,耕作处于支配地位,那里连工业,工业的组织以及与工业相应的所有制形式都或多或少带着土地所有制的性质;或者像在古代罗马人中那样工业完全附属于耕作;或者像中世纪那样工业在城市中和在城市的各种关系上摹仿着乡村的组织。在中世纪,甚至资本-只要不是纯粹的货币资本-做为传统的手工工具等等,也带着这种土地所有制的性质。
在资产阶级社会中情况则相反。农业越来越变成仅仅是一个工业部门,完全由资本支配。地租也是如此。在土地所有制居于支配地位的一切社会形式中,自然联系还占优势。在资本居于支配地位的社会形式中,社会,历史所创造的因素占优势。不懂资本便不能懂地租。不懂地租却完全可以懂资本。资本是资产阶级社会的支配一切的经济权力。它必须成为起点又成为终点,必须放在土地所有制之前来说明。分别考察了两者之后,必须考察它们的相互关系。
因此,把经济范畴按它们在历史上起作用的先后次序来安排是不行的,错误的。它们的次序倒是由他们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中的相互关系决定的,这种关系同看来是它们的合乎自然次序或者符合历史发展次序的东西恰好相反。问题不在于各种经济关系在不同社会形式的相继更替的序列中在历史上占有什么地位,更不在于它们在”观念上”(蒲鲁东)(在历史运动的一个模糊表象中)的次序。而在于它们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内部的结构。
(《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
这段可以说是贼长,但也特别贴切。一切概念都是从具体开始的,但这些具体的概念却又都有着他们的前提,不断地蒸发,不断地抽象而发掘他们的前提,一直到“最简单的规定”,然后再回过头来往上回到最初。古典政治经济学走上了第一条的正确道路,但却没有继续的深入下去,而马克思则更加进一步的以批判性的视角审视了更抽象的基础,资本主义的前提及其资本主义本身,考察了那个“普照的光”,挖开了资本主义的内部结构。同时这一过程也绝不是单纯“历史”的,按照发展的先后来次序排布,而应该更深入的把握到互相之间的逻辑与内涵。